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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族社会经济

发布时间:12-09-19

17世纪汉族大批移民以前,台湾高山族处在原始社会阶段。居住在山地的族群以狩猎为生。居住在平原的族群,从事烧垦农耕兼渔猎、采集,主要种植芋、薯、旱稻、谷子等。他们不知道犁耙锄斧之工具,生产工具和农耕技术极为原始。

清代,随着大规模的移民开拓,台湾的高山族普遍引进汉族先进生产技术。居于平原和沿海的高山族生产和生活发生了显着变化,开始种植稻、麦、黍、稷、芝麻、豆类等,而巢居穴处和深山老林之中的高山族仍以狩猎为主,兼事采集、种植。狩猎称为“出草”,以捕鹿为主,兼猎野猪、野牛、熊、豹、兔、雉等。狩猎工具主要有弓、箭、矛、刀、火铳等,狩猎方法一般是焚猎、陷猎、射猎等,围猎的场面十分壮观。到了近代,狩猎已变为高山族的副业。在阿美人、卑南人习俗中,团体出猎是重大祭祀的宗教仪式前后必须进行的活动。兰屿的雅美人和海岸阿美人(1998年更名达悟)及日月潭还从事渔业。通常用鱼刺、鱼叉、弓矢、渔网、鱼筌、鱼笼、竹罩、竹筏、渔船等工具捕鱼。采用射鱼、网捞、垂钓、筑堰、毒鱼、涸鱼、帘鱼、诱鱼等方法。雅美人在每年3至6月是猎捕飞鱼的旺季。他们以父系世系群为单位组建船队,夜间网捞。卑南人、排湾人、鲁凯人等虽近海而居,却不务渔业,仍以农业兼狩猎为基本生产形态。至1949年以前,高山族布农人和泰雅人的一部分仍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残余,平埔人、排湾入、泰雅人、鲁凯人、达悟人等已超越奴隶制社会进入到封建社会阶段。平埔人、排湾人还出现租佃关系和贫富分化。

1949年以来,台湾省在国民党的控制下,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达到了比较发达的阶段,台湾经济被称为“亚洲四小龙”之一。在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影响和推动下,高山族的农耕兼渔猎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高山族居住的地区,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生长起来,高山族人民,特别是居于沿海和平原的高山族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是各地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差距很大。居住在山区的高山族经济发展依然缓慢,生活水平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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