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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称与迁徙

发布时间:11-11-04

境内布依族居民生息,繁衍于红水河流域以北地区,是这个地区的土著民族。布依族有自称、互称和他称。自称“BUXQYAIX ”(布依);称居住在山沟的布依人为“BUXLUAH”(布倮); 称黔桂边境语音有所不同的布依人为“BUXJAML”(布绛),称居住在城镇及其周围的布依人为“BUXXUL”(布素)。三种互称原因互有交叉,有的无其他用意,有的受过去民族歧视的影响则附有轻蔑之意。他称主要是指其他民族对布依族的汉称。

汉史书上记布依族来源于“骆越”的一支。秦汉时期,境内属夜郎国管辖范围,夜郎境内腊称为“夷濮”、“夷僚”、“越”等,汉以后称为“僚”、“俚僚”;宋、元以后称为“蕃”、“番”;清代到民国年间称为“仲家”、“夷家”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8月24日,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省5个专区26个县(包括罗甸)的布依族代表35人参加会议,经过充分地讨论和协商—致决:凡是用布依族语言称呼自己民族为“BUXQYAIX”(布依))的人们,都是同一民族。布依族过去所谓“仲家”、“夷家”等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是对“BUXQYAIX”带歧视性的称呼,应予废止。会后各地布依族干部和群众一致拥护这次会议的决议。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从此“布依”作为“BUXQYAIX”的统一民族名称,正本清源,恢复了布依族名称的本来面貌,确定了布依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迁徙 县境内布依族一般成片聚居,也有和其他民族交错杂居的状况。在历史上,民族之间互相交往,互相融合。

公元前22年,秦始皇徙民50万与越人杂住,其中: 包括境内布依族先民的居住地区。唐代的“西原蛮”中,有大批汉人移居贵州布依族地区,逐渐与布依族融合。境内的布依族黄、王等姓祖先随宋狄青征剿依智高,战后留守广西,其中:迁来贵州的那部分人,与布依族相处日久,也就融合于布依族中了。宋、元直至清初,罗斛属广·西泗城府(今广西凌云县)管辖。清雍正五年(1727年)鄂尔泰在贵州推行“改土归流”,将罗斛等县划归贵州。这一带的布依族与红水河沿岸的其他民族,互相对流迁徙,较为频繁。

布依族普遍传说其祖先来自江西和湖广。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调北征南”或“调北镇南”随军来到贵州的军民,后来被布依族融合了。它反映了布依族历史发展的一个侧面,但掩盖不了布依族族源的主流。汉族称布依族“土人”、“土边”、“本地”等,而布依族称汉族为“客家”、“客边”等,这些互称反映布依族是土著民族,而汉族是后来才迁徙或服公而来的。

解放后,各民族一律平等。布依族人民和其他兄弟民族一样,不但享受民主权利,而且能享受各种特殊照顾。布依族人民与县内各兄弟民族往来更加亲密:和睦共处,互相学习,互相通婚。过去有些布依人,因种种原因报为汉族,通过申请,到有关部门办手续,改正了自己的族别,回到布依族大家庭中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