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是我国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境内有赫哲族人口4675人(俄罗斯境内另有近两万人)。赫哲族人口虽少,却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创造了灿烂文化的民族。她世居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沿岸,以渔猎为主要生计。追溯其历史,赫哲族最直接的远祖当属隋唐时称作“革末”。
“革曷”的“黑水部”之先民。至辽金元明时期,赫哲族的先祖又被称为“女真”、“女直”。有清以后的1663年(即清康熙二年),繁衍在三江流域的土著居民才正式有了“赫哲”之称谓。历史上的赫哲族,因着鱼皮服饰,擅使犬,故一度也被称作“鱼皮部”和“使犬部”。
赫哲族,勤劳勇敢,聪明质朴,素有“两块板儿能穿山跳涧,三块板儿能骗江过海”的美誉。这个人口不多的民族,虽然在历史上历经磨难,又遭到沙俄、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蹂躏,但他不甘屈辱和欺凌,凭着顽强的抗争和勇于向上的民族精神,毅然从远古走到今天!
曾是不断迁徙流动的赫哲族,现今绝大多数聚居在黑龙江省同江市的街津口赫哲族乡、八岔赫哲族乡、饶河县的四排赫哲族乡、佳木斯郊区的敖其赫哲族村和抚远县的抓吉赫哲族村(其他散居在佳木斯、双鸭山、长春、哈尔滨、北京等市和内蒙、山东、云南、广西等省份)。
如今的赫哲族,在党的阳光照耀下,正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着祖国的富强和民族的发展,继续做着自己的贡献。
清朝及其以前时期(1911年以前)
赫哲族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其远祖早在上古帝舜时是息慎的组成部分,亦称肃慎、稷慎。到了汉魏时改称“挹娄”,南北朝时谓之“勿吉”。
隋朝开皇中,称勿吉为靺鞨,靺鞨分为七部,其中两部最大,一部为粟末部、一部为黑水部。黑水靺鞨到唐初已形成庞大的联合体,是黑龙江流域以东达东海滨地区的一大势力,和中原王朝一直保持密切的联系。唐开元十年(公元722年)黑水靺鞨首领倪属利稽到长安朝贡,唐玄宗封他为勃力洲刺史,洲治所在乌苏里江的伯力(今俄罗斯哈巴洛夫斯克)。这是中原王朝首次在黑龙江流域建立地方行政机构,实施对这一广大边疆地区的管辖。
在唐初乘唐朝北伐高丽之机,黑水靺鞨势力迅速扩大到松花江中游、牡丹江、乌苏里江流域。唐朝很重视对这一地区的管辖,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在黑水靺鞨设置黑水军;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置黑水府,各部落设洲、置刺史,由部酋任之;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倪属利稽等十八人到长安进贡,授他为中郎将。
公元947年,辽朝北上推翻了勃海政权,将靺鞨置于其统治之下,称为女真,后避辽兴宗之讳,改称女直。
契丹王朝对女直各部人民压榨十分厉害,因而激起女直各部的反抗,公元1115年,女直各部在其首领完颜阿骨打率领下,推翻了契丹王朝,建立金国。金在五国部所属区域置胡里路,亦称呼尔哈路(以牡丹江古称呼尔哈河得名),建立了较完备的军政合一的机构。在黑龙江下游设合里滨千户,斡可怜千户。在顿顿河口(哈尔芬河)设哈洲,在亨滚河口附近设奴尔干城,在一些较大的部落设立“谋克”,这是基层军政合一的准军事组织。1982年在桦川县境马虎力山南侧,出土了一枚铜印“恼温必罕合扎谋克印”,印背一侧刻文“上京行部造”,另侧刻文“真佑三年四月口日”,是金(宣宗)完颜氏真佑三年(1215年)颁发的。正是这些自上而下的组织,有效地管辖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广大地区。胡里改路所属地区是金朝的大后方,被视为可靠的后院。赫哲族先世与金朝各氏族彼此相处融洽。
元朝很重视对东北地区的管辖,在黑龙江入海口处奴尔干城设征东元帅府,辖黑龙江、乌苏里江、东北广大地区。元朝在松花江下游赫哲族较多的地区,即原胡里改路,设水达达路(亦称砚达勒达),又分设五个万户府,即桃温(今汤旺河口附近)、胡里改、亦称呼尔哈(今依兰县境)、斡朵怜(今依兰镇对岸)、脱斡怜(在今梧桐河口处)、悖苦江(今富锦县城附近)万户府,分领松花江下游、混同江两岸广大地区。元朝对黑龙江下游出海口地方极为重视,除派兵三千设置“女真水达达及乞列滨地合贪镇守军”管辖外,并在桃温万户府(今汤旺河口处)大量造船,开通水运交通干线,促进了这一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水达达是指地区性或沿江而居的人们,居住在这里的赫哲族,元称之为“兀的哥”或“兀的改”,亦有的称“吉烈迷”,这是外族对这一地区民族的称呼。
明朝统治者,对北方诸民族采取怀柔以夷制夷和部人制其部人之策,很重视对东北边疆的管辖。特别是对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直达东海滨的治理。明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在黑龙江入海口特林,设奴尔干都司,置卫三百八十一、所二十四。为表示明朝对这一地区的关怀,永乐十一年(1413年),在奴尔干地重建永宁寺碑。以记载明在此地行使主权并对各少数民族实行抚恤之业绩。
明代是女真各部重新组合的民族。明初女真各部的分部是:建洲女真,多属渤海遗民,分布在长白山、绥芬河、牡丹江流域之间;海西女真,多是金代完颜氏后裔,分布在松花江中游、阿什河(亦即阿拉楚克)流域;野人女真,分布在松花江下游、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流域。在诸女真中,野人女真势力发展迅猛,和建洲女真在牡丹江下游地区发生了民族战争,建洲女真败北,被迫南迁,中经50多年辗转到辽宁苏克苏护河定居,形成后来满族人的核心。而野人女真在逐出建洲女真之后,各部落亦逐渐统一起来,在原五国部所属地区,形成了后来人们所称的“赫哲族”。
《依玛堪》故事《土如高》把古代赫哲族分为三大部落:“一在萨哈林一带,名佛尔什部落;一在乌苏里江一带,名竹勒什部落;一在松阿里一带,名阿尔奇都部落。竹勒什部落为南部落,佛尔什部落为北部落,阿尔奇都部落为中心部落”(凌纯声1930年著:《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下册)。这个古代历史传说故事,说的是古代赫哲有南、北、中三大群体,松花江下游作为中心部落这个说法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和居住在富锦地区赫哲有来往的北部落,是指原居住在加因县境加因河口处野人女真部族,这部分人后来演变为鄂伦春族;而南部落则是指居住在乌苏里江上游、锡霍特山南部、穆棱河至绥芬河一带的野人女真,这些人的一部分演变为满族人,而另一部分辗转到松花江上游古肇州和嫩江流域。
清朝在立国之初,称赫哲族居住的区域为“呼尔哈部”、“窝集部”、“瓦尔喀部”、“使犬部”和“萨哈林部”。
清太祖奴尔哈赤在实施南征中原,推翻明王朝之前,急欲巩固后方,以解后顾之忧。所以,在统一扈伦四部之后,首先不惜用重兵,挥戈北下东进,兼并北方诸部。从1599年-1644的近半个世纪,对赫哲族地区用兵征伐达十七次之多。这时起时伏的反复征伐,说明了赫哲诸部,针对清朝曾进行了顽强的不屈不挠的反抗和斗争。1608年呼尔哈路一千多赫哲人围攻重镇宁古塔,给清军以有力的打击。由于清王朝的数次征战,给赫哲族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吉林通志》卷七载:“1660年往征呼尔哈路,攻克扎库塔,斩千人俘二千人”;“1625年往征呼尔哈路,俘获一千五百人”;“崇德七年(1642年)九月,命沙尔虎达、珠玛喇率将往征松阿里(松花江)之呼尔哈部,闰十一月沙尔虎达等遣人还奏:喀尔喀木、遮克特库、塔图库、福提希、鄂尔浑、斡齐奇、库巴察拉、额提齐、萨里、尼叶尔泊十屯人民,俱与招降。于月之初自松阿里旋师”。在此次征伐中“计获男妇幼稚一千六百十九人,牲畜六百三十有奇”。针对赫哲人的多次反抗,康熙帝曾多次召见宁古塔将军训示“黑斤人性暴戾、奸诡,不可信任,尔等善防之,尤须广布教化,多方训迪”(《吉林通志》卷一)。于是在诉诸武力征服的同时,亦多方采取怀柔政策,对各部来降和纳贡的首领设宴招待,赏赐蟒袍财物,封官赐爵,给予田产,无妻室的给以妻并房屋,对有功的赐以世袭官职,或招为附马,实行联姻。清王朝在征服赫哲诸部中采取这些措施,确也收到实效,于顺治元年(1644)正月结束了对北方诸部近半个世纪的兼并战争。
清朝为加强对赫哲族地区的管辖和强化对东北的边防,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建立三姓城(依兰哈拉)置协领衙门。三姓,原名“霍通噶珊”(赫哲语为城寨)是赫哲族葛依克勒、奴业勒、祜什哈哩亦称付斯哈拉氏三大氏族的居住之地,因此而名城(汉释为三姓)。清朝在三姓置治所之后,多是任用赫哲诸氏族首领充任要职,行使对其所辖区域的统治。在设治所之始,就将三姓赫哲及后迁来的舒穆鲁氏共一千五百三十余丁编为镶黄、正黄、正白、正红四旗,挑选披甲二百名为甲兵,设世管佐领,世袭佐领四员。又从吉林移来八十名披甲,混合编组为驻防兵丁,设协领一员统辖(《吉林通志》卷五十一兵制)。
镶黄旗,由奇纳林(现为勤得利)赫哲部落首领奴业勒哈拉达堪戴任世管佐领;正黄旗由德新赫哲部落葛依克勒哈拉达扎哈拉任世管佐领;正白旗由锡禄林赫哲部落估什哈哩哈拉达(付斯哈拉)额普奇任世管佐领;正红旗由奇纳林赫哲部落舒木鲁噶珊达崇吉喀任世管佐领。
三姓所辖区域极为辽阔,包罗了松花江下游、牡丹江、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流域直达东海滨这一广大区域。因此,清朝很重视对这一地区的管辖和治理,设三姓副都统。自三姓副都统衙门设置后,驻防于三姓的赫哲甲兵,在佐领二员、防御四员、领摧四员的带领下,会同宁古塔、吉林派出的官兵,每年都分别“巡查、哨探南海”、“和罗河”、“毕歆河”与“乌苏里、德克登吉等”(《三姓副都统衙门档案》乾隆23、25年卷满文档)。从三姓通往黑龙江下游的水路上,在宛里河屯、黑河口(即同江市三江口处)和乌苏里江口(现抚远县乌苏镇、原俗称交界牌)处设三处卡伦。在三姓通往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的旱路上,在莫克图、胡哈河、音达木等地设八处卡伦。按清政府的规定,官兵巡察和设置卡伦的主要任务是“监护参场、巡察边界、盘拮奸邪及辑拿逃人”。同时,在三姓筑城设防,屯田积粮,演武编练军队,使之成为不仅拥有强大军事实力,而且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边疆基地。
在三姓所辖广大地区,除不断加强都治、协领等治所的军政机构,还完善了部落、村屯管理措施。据《大清会典》记载“三姓所属赫哲、费雅喀、恰喀拉等五十六姓二千三百九十八户”,“设姓长、乡长、子弟以统之”;又据乾隆五十六年的贡貂清册记载,这些居民分布在二百五十五个噶珊中,设有“姓长二十名”、“乡长一百八十五名,袍官一百零七名,下辖‘白人’(即代表一户的男丁)二千零七十名”。“姓长、乡长、袍官,清政府均发给他们“印信文书”,按等级赏给他们官服。由于清朝在三姓所属地区实施了比较开明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性质的措施,在其统治的二百多年中,不仅巩固了边疆建设,而且促进了这一地区的民族团结,使中原文化广泛传播、生活得以逐步改善,就其统治而言,堪称是行之有效的。
清朝在征服赫哲诸部之后,曾多次征调赫哲兵丁,甚至整个部落调往内地,充实其武装力量,参予了入主中原的战争。赫哲部队在征服和驻防山东,征战甘肃,挺进新疆,平定准噶尔叛乱,进驻宁古塔、拉林等地驻防,反击沙俄入侵,为清朝统一全国,保卫边疆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数以万计的赫哲兵丁,除驻防山东的返回家乡一少部分,其余的或战死疆场,或同化于满族中。清初,在乌苏里江流域,发生过一次传染病—天花,死亡率很高,事情传到北京惊动了朝廷,因而下令驻防山东的赫哲官兵,“凡未生过天花者,调回三姓就地驻防”,顺治九年“清帝念有呼尔哈部落,分别赏以骑都尉、半佐领、世管佐领……居三姓地方,封葛氏为总长,卢、胡二姓副之”(《依兰县志》部族一节),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兵部复准三姓地方……编上三旗“是为在赫哲地方编旗设官之始,凡有战功各氏族都分别赐以世袭封地。”尽管如此,但此时赫哲族人口已大量下降,由原来较有势力的部落群体,变成为人口较少的民族。
自清康熙五十三年在三姓置治所之后,赫哲诸部仍维系氏族组织,即“哈拉达”、“莫昆达”或“噶珊达”这一社会形态和“捕猎为生”的自然经济。这一时期,其社会历史进程“已从原始社会末期过渡到阶级社会的门槛”。其上层,即“哈拉达”、“莫昆达”受朝廷册封后,以三姓为中心,逐渐形成了一个大的封建贵族集团,出现了少数大土地占有者,阶级分化也越来越为明显。清朝的统治,客观上加速了赫哲族社会历史进程的发展,但由于赫哲族其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深受统治阶级的迫害及种族歧视,致使直到解放初,人们仍还能在赫哲族社会形态中看到一些原始社会末期的痕迹。
民国时期(1912-1931)
民国初年赫哲族主要居住在桦川(包括敖其、泡子沿、佳木斯、音达木、蒙古力)、富锦、绥滨、同江、饶河、虎林等县境。居住在依兰县城内和附近各官庄的赫哲人绝大部分随佛满洲(佛满洲即满族)报为满族。尤其是在各官庄从事务农的赫哲人经过雍正以来近二百年的演化,其生产生活方式亦有很大变化,特别是丧失民族语言较早,这部分人也就自然融合为满族了。当时,所称赫哲的混同江沿岸约1700人,乌苏里江流域约400人,总计2100人。
民国年间,赫哲族所居地区生活贫苦,无医无药,再加疫病匪患猖獗,致使赫哲族人口锐减。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在伪满洲国的统治下,赫哲族人民又经历了反侵略、反奴役、反迫害、争生存的斗争。
1932年,赫哲族所居地区继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占领之后的八月间,又暴发了松花江干流特大洪水。赫哲族被洪水冲毁的村屯有泡子沿、竹板屯、音达木、蒙古力、哈库玛、尼尔固、莫日洪阔、齐齐喀、哈玉等屯。洪水退去,接踵而来的疫病,又病死不少人。
伪满洲国时期(1931-1945)
日本侵略者,对赫哲族采取怀柔政策,所谓“照顾”、利用、奴役等措施。“照顾”就是给赫哲人发放吸烟证、吸食“福寿膏”,致使赫哲人鸦片烟中毒、上瘾,产生依赖性,为其效力,使一些人丧失劳动和生育能力,实质是慢性屠杀。
在狩猎生产上,实行严格的联保措施,防止其和抗日联军有联系。在最初的几年里,赫哲族人民面临极大的困境,战乱夺去了一部分青壮年的生命,水灾和疫病又夺走了许多人的生命,一些富裕大户又败落下来,人们的生活相当困难。1941-1942年,日本侵略者在以所谓“治安肃正”、“强化治安”的口号下,在各地搞“归村并屯”。山里的散居户和小屯,要迁到山外归大村。把住在同江县境沿江而居各村的迁往内地,叫作归部落,以防止赫哲人通苏,并以此切断与抗联的联系。
同江县境,被强迫归并的有所谓的一、二、三部落。其位置,一部落在勤得利东南方向的浓江河南岸(现鸭绿河农场正南四公里处);二部落在勤得利正南方向浓江河的北岸(现浓江农场二十五连正南二华里处),三部落在街津口正南方向青龙河东岸(现青龙山农场场部西南三公里处),各距江边80至100华里不等。这里自然环境极其恶劣,密林荒草、漂伐甸子、没有道路,通行只能在冬季封冻后,居民都住在阴暗潮湿的大地窨子里,每个地窨子住三四户,生活极其艰苦,加上疫病流行,无医无药,在短短的时间就死亡很多人。归部落的总人口是237人,死亡72人,占30.4%。
建国前时期(1945-1948)
1945年9月3日,中国人民在苏联红军的配合下解放了东北全境,从此赫哲族人民在日伪反动势力的统治下解放了出来。被赶到一、二、三部落的,纷纷返回家园。其时赫哲族人口总计为460人。
解放之初,日伪反动势力和社会上的残渣勾结起来,打家劫舍,社会秩序极其混乱。赫哲族各部落头人和长辈们,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和协商,为谋求赫哲人的生存和发展,决定集中迁居于饶河县永安村(即七里沁村)。1946年2月至5月,富锦大屯之全部(其中有10几户40余人迁返桦川苏苏屯)、街津口和一、二、三部落之绝大部分陆续迁到永安村。一时人口达八、九十户300多人。
1948年1月,聚集七里沁村的赫哲族居民,又分别迁到饶河县的西林子村、四排村;建国后又有一部分迁回同江县的街津口村。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赫哲族的历史掀开了新的篇章。
赫哲族历史推荐书目:《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赫哲族简史》、《赫哲族研究》、《三江赫哲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