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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的教育

发布时间:13-03-13

至今在土家族自治地区较有影响的就是位于位于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吉首大学和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大学——湖北民族学院。

土家人的学校教育,是汉文化逐渐被土家人所接受的过程。在土家地区传播汉文化的学校历史悠久。东汉光武帝建武年间(25—57年),宋均在五溪蛮居住地立学校,以期改变他们“少学者而信巫鬼”的传统。东汉和帝永兴年间(89—105年),武陵郡太守应奉“兴学校、举侧陋”,但此前的学校多是招收汉族官员子弟。

隋唐时期,中央王朝在土家地区立学校。唐初,田世康为唐代的第一位住黔州刺史;开元、天宝年间(713—755年),牂牁酋长后裔赵国珍官至工部尚书(《旧唐书》卷一五),田英曾为溪州刺史,进“上柱国”(光绪《彭水县志》四)。这些获得高官厚禄的土家人,都是受过良好的学校教育,有较高的汉文化造诣。

宋元时期,封建王朝在土家地区设学校,并招收土童入学。宋时曾在沿河司修建銮塘书院。这一时期,土家族中出现了进士、状元等:宋元佑三年(1088年),出身于施州都亭里的詹邈考中进士第一,为博学宏词科状元;元佑年间(1086—1093年),施州地区的向九锡也考中进士;仅施州一地,宋代便有9人考中进士。元代,在建始、施州设立学校。

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朱元璋下令:诸土司皆立县学”;三十二年(1399年),巴东、长阳等县设立县学。永乐五年(1047年),宣抚使冉兴邦遣人入朝“谢立儒学恩”;永乐六年(1408年),立酉阳宣慰司学,弘治十四年(1501年),明孝宗下令:凡承袭土司职位者,“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下入学者不准承袭”。

改土归流后,废除不准一般土民读书识字的禁令,政府在土家地区设立府学、县学、书院、学宫,一般土民皆可入学。这使子弟进学堂习读成为风气,汉文化水平日渐提高。1915年,古丈县私立小学达50所。女子学校也开始出现。辛亥革命后,公立、私立学校更是普遍建立。这以后,开始有一批又一批土家青年到海外求学。

抗战时期,沦陷区学校不断迁入湘鄂西土家地区:国立湖北师范学校、武汉大学工学院、(湖北)省立农学院等25所学校迁往恩施地区,湖北民族学院也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诞生的;国立商业专科学校、国立第八中学、江苏省立旅湘中学等从长沙、江苏、安徽迁到所里(今吉首)、乾城;湖南省立第一民众教育馆从长沙迁往永顺。这些高质量学校的迁入,促进了土家地区原有学校教育的恢复和发展。

土家地区千余年的学校教育,使土家地区人才炳蔚,代有传人:造就了精通汉文典籍,工于诗,词、赋、杂文、散文的作家群,他们有大量的作品传世;造就了医学、农学、书画等领域的专门人才。如精于医术的张官曙、长于农学的黄召棠,善于书画的覃光裕、姚春堂、罗金生,周正南、张一尊、黄永玉等。

社会教育是土家人教育的另一方面。主要是在家庭与宗族内进行,内容包括:缅怀先祖业绩、修炼自身人品、传授日常生活中的禁忌、须遵行的行为准则和习惯法,学习生产技能等。社会教育的职能是:既传播汉文化,又要结承土家传统文化。这是千百年来土家族传统文化承袭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