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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政治家 乌兰夫

发布时间:13-07-28

乌兰夫(1906~1988年),曾用名云泽、云时雨,化名陈云章。男,蒙古族。内蒙古土默特旗(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人。乌兰夫同志出生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1906年12月23日)。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优秀的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1988年12月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终年82岁。

早在青少年时代,乌兰夫就接受进步思想,积极参加反帝爱国学生运动。民国12年(1923年)夏,从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高等小学毕业后,考入北平(今北京)蒙藏学校学习,在李大钊、赵世炎、邓中夏等共产党人的影响和引导下,参加马克思主义研究小组,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同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民国13年(1924年)4月,与多松年、奎璧等人主持创办了内蒙古地区第一个蒙古族革命刊物《内蒙古农民》。民国14年(1925年)6月,同吉雅泰一起领导了归绥地区声援上海“五卅”惨案的反帝爱国运动。同年9月,经多松年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以驻京蒙古族学生代表资格,赴张家口参加内蒙古国民党(即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后,被中共北方区委选派去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深造。民国17年(1928年)初,毕业后留在莫斯科东方大学、中山大学进行教学翻译。同年6月,参与中共六大会议文件的翻译工作。民国18年(1929年)6月,在他坚决要求回国工作的请求下,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瞿秋白在莫斯科的共产国际办公大楼会见他和佛鼎、朋斯克、特木尔巴根等人,并作了派遣回国的指示,随后,他与佛鼎、朋斯克、特木尔巴根等人秘密回国。7月,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受培训的奎璧等人与之会合后一同回国。回国途中,他参加组建了中共西蒙工作委员会,先后担任工委组织委员、书记,并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组织农民协会,发动群众,开展地下革命斗争。民国20年(1931年)秋,在中共西北特委书记王若飞的领导下,继续在内蒙古西部地区从事党务、军运、情报和民族工作,在极其艰苦条件下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民国25年(1936年)2月21日,通过云继先等人秘密策动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保安队举行“百灵庙暴动”,打响了蒙古民族武装抗日的第一枪。民国26年(1937年)初,他利用傅作义组建蒙旗保安总队的机会,在保安总队内建立共产党地下委员会,担任党委书记,秘密开展工作,以保证这支蒙古族武装执行团结抗日的政治路线。

抗日战争爆发后,蒙旗总队改编为蒙旗独立旅,他担任该旅的政治部代理副主任,并担任共产党地下党委书记,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为这支军队成为当时蒙古族中最大的抗日武装起到重要作用。民国27年(1938年)初,蒙旗独立旅开赴伊克昭盟。5月,蒙旗独立旅改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三师,他担任政治部代理主任,共产党地下党委书记,并按八路军建制在部队建立了一整套政治工作系统,开展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地方群众工作,使这支部队在极困难的条件下,长期坚持鄂尔多斯高原的抗日斗争。民国28年(1939年)春至民国30年(1941年)夏,配合第三师师长白海风指挥部队,多次击退日伪军对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的进攻,保卫了陕甘宁边区的北大门。民国30年(1941年)8月,按照中共中央决定,调赴延安工作,先后担任延安民族学院教育长、陕甘宁边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各民族团结抗战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民国34年(1945年)4月,在中共七大会议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7月,担任新成立的绥蒙政府主席。

抗日战争胜利后,曾任中共晋察冀边区中央局委员、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主席兼军事部长、内蒙古军政学院院长、内蒙古自治学院院长等职,主要致力于内蒙古民族自治运动工作。民国34年(1945年)10月,带领工作组赴苏尼特右旗,积极宣传共产党的民族自治政策,揭露少数人企图搞分裂的阴谋,团结广大爱国青年,迅速解决了“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的问题。民国35年(1946年)初,亲率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代表团与东蒙古自治政府代表团谈判解决内蒙古地区东西部统一问题,成功地召开了在内蒙古革命史上有着重要意义的“四·三”会议,撤销了东蒙古自治政府,为建立统一的内蒙古自治区奠定了基础。民国36年(1947年)4~5月,成功地召开“五·一”大会,胜利地宣告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诞生。他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坚持国家的统一,经过艰苦的工作,使内蒙古出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统一的新局面。民国36年至民国38年(1947~1949年),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书记、内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领导了内蒙古自治区的政权建设、军队建设、党组织建设、经济文化建设,完成了农村的土地改革和牧区的民主改革任务。在对牧区的民主改革中,提出了符合牧区特点的“三不两利”(即“对蒙古族一般大牧主的牲畜、财产一律不斗不分,中农财产坚决不动;牧区实行保护牧民群众、保护牧场,放牧自由,在牧民与牧主两利的情况下,有步骤地改善牧民生活,发展畜牧业”)政策,广泛地团结了各民族和蒙古族各阶层,使牧区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在此期间,他组织各民族群众努力生产、踊跃支前,还指挥内蒙古解放军部队消灭了内蒙古地区的土匪和反动地方武装,参加辽沈战役和平津战役,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重要贡献。民国38年(1949年)9月21~30日,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作了《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为建设新中国而奋斗》的发言,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他参加开国大典。10月9日,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0月19日,被推举为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他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绥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绥远省军区副司令员,中共中央绥蒙分局书记,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在此期间,他按照中共中央的既定方针,为内蒙古全区域统一自治而努力工作。1950年1月,中共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北京召见他和刘春等人,研究内蒙古自治区的划界问题,周恩来总理根据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指示,确定将历史上属于内蒙古的区域划归内蒙古,建立东西部统一的内蒙古自治区,并根据他所提出的“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和具体建议,初步确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的区域界限以及将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在中共中央和华北局的领导与支持下,经过3年多的不懈努力和做了大量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及细致的协调工作后,中共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4年1月28日批准了中共中央华北局提出的“绥远省与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合并,撤消绥远省建制”的建议。1954年3月6日,绥远省、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合并,撤消绥远省建制,原绥远省辖区统一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绥远军政委员会、绥远省人民政府、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同时撤消。4月25日,经中共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归绥市正式改用蒙古语原名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蒙古语意为“青色之城”)。至此,以呼和浩特市为中心,东西部统一的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形成。在国民经济恢复的这段时间里,他领导着内蒙古各民族人民,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抗美援朝运动、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骗取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为完成中共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奋斗的总目标和总任务,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他从整顿旧军队、剿匪除奸、安定社会秩序、稳定边疆国防入手,积极推动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并为工业建设的大发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后,他先后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党组书记、主任委员,中央民族学院院长、中共中央华北局副书记、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主席、内蒙古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内蒙古大学校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他还当选中国共产党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他长期致力于民族工作,在主持内蒙古自治区工作近20年中,创造性地执行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项政策,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内蒙古地区的实际相结合,在培养民族干部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解决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许多重大问题,团结并带领内蒙古自治区区蒙汉各族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深深懂得:革命战争、自治运动需要大批民族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更需要大批各方面的建设人才。1950年,在国家经济恢复时期,他强调要继续办好内蒙古党校,并作出规划,使县团级以上干部轮流分期分批到党校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并决定开办内蒙古行政干部学校、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系统地提高战争时期培养和提拔起来的蒙汉各族工农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为适应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需要,他又及时把培养干部的重点转移到有计划地创办各类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方面,以培养各种建设人才。在他的亲切关怀下,1952年,在乌兰浩特建立内蒙古师范学院(1954年,迁驻呼和浩特,与内蒙古师专合并),开办蒙古语授课专业,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了大批蒙汉兼通的中等学校师资;同年,创办了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后改为内蒙古农牧学院);1956年,创办内蒙古医学院;1958年,创办内蒙古林学院;1959年,创办内蒙古工学院、建筑学院、财经学院。在创办这些大学的过程种,他都亲自过问,并亲自到国家教育部和其他有关部委申请经费,选调师资、争取兄弟院校的援助等,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1957年10月,在他的直接领导下,经过紧张的筹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府—内蒙古大学正式开学,这是内蒙古地区有史以来的第一所综合大学,它的创办是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的重大成就。至1965年,内蒙古自治区已有各类大专院校7所,在校学生8487人;中等专业学校27所,在校学生7280人,初步形成了培养高中级各类建设人才的教育体系,基本满足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而后建设对各类人才的需要。

1954年,全国重点工程之一的包头钢铁公司开始建设。建设初期,他就给予高度重视,不断为包头钢铁公司建设工程排忧解难。1958年4月,包钢建设工程进入关键时期,包钢一号高炉和包钢焦化厂破土动工,他作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亲自参加剪彩并亲手浇灌第一车混凝土。之后,又多次陪同国家领导人到包头钢铁公司视察。同年11月28日~12月10日他就包头钢铁公司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向中共中央作汇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表示,要想办法为包头钢铁公司解决问题。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为此专门详细询问包头钢铁公司的困难。1959年1月9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作出《关于加强包钢建设的领导和支援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对包钢建设的支援工作,决定成立自治区支援包钢建设委员会,并责成经济计划部门,把组织支援包钢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每季度检查一次支援包钢建设工作。10月15日,他陪同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乘专机由兰州抵包头,专程参加庆祝一号高炉提前出铁盛典。并题词祝贺。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还为丰富党的民族工作经验,加强民族工作的理论建设,为促进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做出了重大贡献。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受到残酷迫害,离开了自己为之奋斗半生的工作岗位。面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进行了坚决抵制和斗争,表现出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优秀品质和共产党员的大无畏革命精神。

中共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曾担任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还当选为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1981~1984年,他主持起草民族区域自治法,提出许多宝贵意见,这个重要的基本法律,对于完善和健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他虽身在北京,并担任着国家的重要领导工作,但仍时刻关心着家乡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1987年7月29日,作为中央代表团团长,率中央代表团抵达呼和浩特市,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成立40周年庆典活动,受到内蒙古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庆典后,他留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15天的视察工作,就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指示。

回顾他的一生,他有着坚强的党性,他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一生廉洁,勇于维护党和各族人民的利益;他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团结同志,生活艰苦朴素;他襟怀坦白,顾全大局,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具有共产党人崇高的革命精神和优秀的思想品德。

对于这样一位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优秀的民族工作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内蒙古人民是不会忘记的。在内蒙古自治区,许多他生活与战斗的地方,都建有纪念馆。在呼和浩特,还成立有乌兰夫研究会、乌兰夫基金会。以此来缅怀他的丰功伟绩,研究他的思想,教育和激励着后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