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意为南方人。珞巴族内部部落很多,各有不同的自称和他称。据史料记载,自公元七世纪起,珞瑜地区即归入吐善王朝建制,此后一直在西藏地方政府统辖之下。由于居住地区交通闭塞和与外界接触少,社会发展缓慢,直到解放前夕珞巴族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家长奴隶制阶段。在1965年国庆节,经国务院批准,珞巴人才正式成为中华大家庭中的一员,享受到与其他民族一样的平等权利,1985年的国庆节,经国务院批准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