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童年已订婚
男女婚姻多由父母包办,订婚一般是在孩子七八岁时就进行。一般是男方向女方求婚,可以由男方的父母直接去,也可以委托介绍人去求婚。双方谈妥后即可订婚,订婚时男方要给女方送去猪、米、酥油、酒等礼物。订婚后,男方开始向女方陆续送去婚价,大概到十五六岁时交足婚价就可以迎娶。过去珞巴族盛行买卖婚姻。在珞巴族语中,没有“娶妻”这一词汇,只有买老婆的说法。一个男子“买”一个同等级内的女子为妻,要用七八头至十多头奶牛,外加奴隶和铜锅、粮食、酥油等。由于普遍盛行买卖婚姻,所以妇女的地位十分低下,在家族中连财产的继承权都没有。
二、鸡肝纹路定吉凶
娶亲的日子,由男方杀鸡占卜选定。当天,由女方父母与介绍人一起把姑娘送到新郎家。新郎家准备酒、肉招待。新娘到后与新郎一起握刀杀一只鸡,看鸡肝纹路所示吉凶如何,如不吉利则由新娘新郎各自再杀一只,待杀到鸡肝出现吉象纹路为止。接着,新娘新郎举行喝酒仪式,每人面前放一碗酒,碗边抹上酥油,自己先喝一口,再喝交杯酒。新娘新郎喝完交杯酒,还共同招待介绍人和所有客人。然后双方客人以及来贺喜的亲戚朋友一起不断地饮酒、唱歌和跳舞,直至通宵达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