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中,“一夫一妻制”是一个基本原则,在很多朝代的法律中都给以明确的规定。中国古代妻与妾有严格区别,妻一般称正室、元配,妾通常出身低微,地位较低下。
妻姊妹婚是指男子同时以两个或多个姊妹为配偶,或者在妻子去世后续娶其姊妹的行为或习俗。此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社会中经常出现,为汉族固有习俗,古称媵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