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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哈拉”习俗

发布时间:14-11-04

鄂温克族有许多“哈拉”,即氏族。鄂温克人的每个“哈拉”都有自己的固定名称,一般以居住地名、河名、山名、村落名、部族或部落酋长的名字命名。如“杜拉尔”是“在河旁住的人”之意;“涂格敦”是“在秃山底下住的人”之意;“那哈塔”有“山南坡住的人”之意.

我国鄂温克族主要“哈拉”有数十种,例如:杜拉尔(杜)、涂格敦(涂)、那哈塔(那)、萨马基尔(萨)、卜勒基给尔(卜)、何勒特依尔(何)、达阿图(戴)、阿尔本千(阿、吴)、伊格基尔(伊)、巴依格尔(白)、阿其格恰基尔(阿)、哈哈尔(韩、哈)、何音(何)、武力斯(武)、敖拉(敖)、金迪基尔(金)、郭尔佳(郭)、索勒果尔(索)、那米尔、那妹他、那乌那基尔、杜拉给特、巴雅基尔、西木萨基尔、奥布特克基尔、奥斯特基尔、奥勒特给特、玛鲁基尔、哈拉玛鲁给特、道力奥特、考诺克特、巴拉格金、照鲁套特、齐布奇、索罗共、固德林、长拉他昆、布利托特、给力克、索利托斯基等等。

从前,每年在六月间“祭敖包”,敖包会是鄂温克氏族的盛大节日,每个“哈拉”都有自己的“敖包”。“祭敖包”时要杀牛宰羊,由本“哈拉”的人祭祀,并举行赛马、摔跤比赛活动,优胜者获奖,是本氏族的荣誉和自豪。

解放前,鄂温克人的每个“哈拉”都有自己的“萨满”,例如杜拉尔氏族有八个“毛昆”(“毛昆”是从“哈拉”分出来的),就有八个“萨满”。“萨满”死亡后,一般要由他(她)们的子女继承,新“萨满”学三年后,要向本氏族的人宣誓:“一定要把本氏族、家族保护得像樟松一样,冬夏常青,子孙满堂,牲畜兴旺”。

鄂温克人“哈拉”内部自古有严禁结婚的习俗,只许与其他氏族通婚,如与达斡尔、蒙古、满、汉族等通婚。一旦同一“哈拉”的青年男女相爱接触时,就会受到社会舆论和父母的谴责,被认为是违背了本氏族的法规。鄂温克族的婚姻嫁娶是一夫一妻制。

鄂温克族的葬礼,从前非常讲究,安葬要举行隆重的仪式。埋葬死人时,鄂温克人是以“哈拉”为单位;同一个“哈拉”的人死后,就埋葬在一个坟地里,不允许别的氏族掺杂混入。当父母去世以后,埋葬时,必须由其子女、叔、伯亲属抬着灵枢送向“哈拉”的葬地。如果死者是70岁以上的老人,几乎全氏族各“哈拉”的人都来参加安葬仪式,人们认为70多岁人并不是死去,而是“成佛归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