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伯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以前只限于同族内通婚,但本姓禁止通婚。古式联姻有:指腹为婚,至成婚年龄予以成婚的,叫蛋婚;联婚后,如女子年幼,家庭生活困难,可将幼女移交男家抚养,长大后成婚,叫“小姐婚”;招养老女婿,没有子嗣的人家为养老送终,可招作为继承人,其婚事的所需之物均由女家负担,民间多称帮工婿。这种婚姻不仅过去存在,如今也存在;男女自幼联姻,在各自父母家中长大,则婚事所需之物绝大部分由男方准备。结婚前每逢大年三十,女婿要去娘家送衣料和其他礼物(平时不登门),女子必须回避,女方家受礼后送给女婿一双布鞋或其他物品。
锡伯族婚姻,一般分4个阶段完成。即说亲、定亲、认亲、迎亲(即举行婚礼)。婚礼是一件大事,仪式繁琐,一般在秋后举行。迎亲时,男女双方都要大摆宴席,先在女家两天。第一天先由男家聘请亲戚中较有声望、与亲家相好,而且善于辞令,同时属相与女方属相相同的男女各一名和媒人代表男方去把彩礼(喜酒、猪羊等)同迎亲的喜蓬车送到女家,新郎特意为岳父岳母奉送两瓶酒。男方的近亲及老人们前来送行,预祝一切顺利。称之为“送喜车”。女家这一天准备第二天的安巴萨林(大宴),杀猪宰羊,并下请帖,近亲都来帮忙。这是女家开宴的第一天,主要是接受男家送的礼物和安放喜蓬车。婚礼的第二天,女家设大宴,举行嫁女“萨林”,盛情款待四方客人。婚礼的第三天,新郎家设大宴招待其亲朋好友,举行结婚仪式。
新郎必须在这一天的破晓前将新娘迎至家里,举行程序繁多的结婚仪式。解放后,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认识的改变,这种习俗已经不存在了,如今锡伯族的婚娶,一般实行新事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