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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孜别克族的婚姻

发布时间:13-12-10

按照传统习惯,哥哥未婚前,妹妹不能出嫁;姐姐出嫁前,弟弟不能娶妻。通婚范围大多限制在族内,但长期以来,南疆的乌孜别克族由于同维吾尔族在各方面都有密切联系,所以与维吾尔族通婚不受限制。在北疆,由于同样原因,乌孜别克族也同哈萨克、塔塔尔、柯尔克孜等族通婚。

按照传统习惯,在订婚前,男方要多次请人到女方家提亲。在女方同意之后,男女双方都要请亲友吃饭,商定婚期。在未结婚之前,如遇节日,男方要给女方送礼,包括布料、食物及日常用品等。在吉日的前数天,男方还要给女方送礼。在吉日前一天,新郎父母均到新郎家中与新娘父母共同确定邀请客人名单。然后,发散请贴。吉日所用一切开支均由男方承担。

结婚仪式在女家举行,双方父母出面招待。先吃抓饭,然后男方父母向亲友表示感谢,并请亲友为新郎新娘祝福。在吉日的下午,新郎的妹妹等也来新娘家。在她们进门时,女方要铺“巴炎达孜”(一块长布),并将糖果分给她们所带的孩子。吃饭后,分别被领到所准备的房间。晚上举行结婚典礼,仪式按伊斯兰教规进行。在举行仪式的前一时刻,媒人要向双方父母协商讨休钱。结婚仪式完毕后,新娘去婆家.婚后第二天,新娘主办“吉尔克派克”(联欢会),再过一、二天,新娘的父母举行“恰利拉尔”,即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做客。入席均按长幼分坐,并向新郎与来客分别赠送礼物;新郎的父母为表示答谢,也举行“恰利拉尔”,请新娘的父母亲友做客。至此,结婚仪式才告完成。在此过程中,还有“请新娘”和“搬新娘”的活动。“请新娘”是由新郎的亲友将新娘请去做客。“搬新娘”是新郎的亲友将新娘叫回家中,新郎要带礼物前去,请求将新娘“放回”。新娘则抱着母亲哭,表示不分离,父亲则为女儿祈祷。然后,由老年妇女或新娘的嫂嫂等人护送新娘回婆家。当新娘回来时,要在院中生起一堆火,新娘绕火堆一周,踏着铺在门前的白布进屋。在此时刻,撒水果糖及小食品,表示恭喜新娘返回。然后,送新娘的客人返回,只留下年长和有威望的妇女,次日返回。

乌孜别克族非常重视婚姻的稳定性,一旦缔结婚约,如果非离不可,又是男方主动提出来的,女方可带走自己的嫁妆和其他用品,取得原协商好的“讨休钱”才离开。若要复婚,仍要举行一定的仪式。离婚后妇女要经过一百天的“待候期”,目的是察看她是否怀孕,待候期后则可改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