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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婚姻风俗

发布时间:14-11-18

布依族家庭是父系家长制。家长有支配家中经济和指挥成员的权力,如家长去世,由长子继承。男长辈皆受尊敬,为人正直者更有威望。族中纠纷,可自合理调解,无须上诉官府。妇女的地位低于男子,寡妇可以继承财产,如果再嫁就不能享受。家庭结构有小家庭,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一般情况下,人口较多的人家到儿子长大成婚后就分开居住。解放前有的地区分家时,家中的财产必须先留父母的“养老田”和未嫁姑娘的“姑娘田”,其余田地、房产按子均分。若遇绝嗣人家,财产则由亲属继承。分家后,父母大多同满子(幼子)居住,以便帮助照料家务,有的也乐意和喜爱的儿子居住。父母对儿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儿子对父母有赡养、安葬的职责。

解放前,青少年缔结婚姻几乎全由父母包办,很少有婚姻自由。由于包办婚姻导致早婚习俗,往往订婚较早,有些在幼儿时就已订了婚约,俗称“背带亲”。结婚年龄多在十三四岁至十七八岁,也有在十一二岁就结婚的。因年龄太小,一般由族中伴娘相陪到舅家拜祖后,住两三天即返娘家。婚期由伴娘陪着同吃同住。婚后回门一去数年,直到十七八岁,在农忙季节或丈夫家族中的婚丧喜事时,才由夫家姐妹接回来帮忙,以此往返,直到怀孕或其他原因才长住夫家,俗称“坐家”。

婚姻的缔结,分为“开口亲”、“杀鸡”、“订亲”、“结婚”四个层次。先由男方请媒人到女方说亲,获得同意后,男方就带一些礼物去“合八字”,此为“开口亲”;第二次由男方带鸡、酒、糖等礼物送到女家,女方请来亲友庆贺。因礼物以鸡为主(全为双数),故称“杀鸡礼”;第三次由男子带酒若干壶、公鸡若干只、猪腿肉一只、猪肉一桌(或整猪一头)、鞭炮、红烛二对、聘金若干元等去女方家,请来亲友庆贺,此称“订亲”;结婚日期,男家指定两名男青年前往女家接亲,届时女方村中孩童云集村外,用苦栋子、稀泥、水枪等投掷接亲者,名曰“打报古”。“报古”乃男性接亲者的布依族语称呼。“报古”任务是抢回女家备好的两个大糯米粑粑带回男家供祖,接亲即告完成。这种古朴之风,普遍盛行于镇宁、关岭、六枝特区及普定等地区。其意思一是通知寨内,某某姑娘已正式嫁到某寨某家;二是追打“报古”,可能是古代氏族外婚制的历史痕迹。其余各地的婚俗,还有骑马坐轿的,有由哥哥背新娘出大门的。无论哪种形式,一般都有族中姊妹陪送,称之为“伴娘”。路上打伞步行,新娘当天不直接进男家,先于附近亲友家住下,第二天清晨才选吉时到男家登门拜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