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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文化

发布时间:14-01-03

一个民族之为一个民族主要在于其文化的特殊性;同样,一个民族的消亡与否取决于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存在境况。一般来说,语言、宗教、习俗是构成民族文化特质的三个主要部分。

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根据孙宏开等人的研究,与羌语并列置于羌语支下面的还有嘉戎语、尔苏语、贵琼语、扎坝语、普米语、木雅语等10余种语言。羌语分北部和南部方言。北部方言通行于茂县北部的赤不苏区、较场区,中部的沙坝区,松潘县的小姓乡、镇坪乡、白羊乡以及黑水县的大部分地区,下分芦花、麻窝、知木林、维古、曲谷、镇坪、三龙、黑虎、沟口渭门9种土语。南部方言通行于理县、汶川县和茂县南部,下分雁门、龙溪、绵虒、蒲溪、木卡和桃坪6种土语。由于与汉族频繁交往,很多羌族能讲汉语、用汉文。直至20世纪80年代,羌族结束了没有本民族文字的历史。1989年5月,按照羌族人民的愿望,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四川省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创制领导小组”成立,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创制组完成了以26个拉丁字母为形式的《羌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设计,该方案于1993年通过有关部门审定。随后,羌文在茂县、汶川县、理县和松潘县的羌语分布区推行。长期以来,羌族都是只有口语没有文字,这对民族文化的传承相当不利。但是,和其它少数民族一样,羌族有丰富的口承文学资源,通过释比的口传经典和民间故事、歌谣的形式一代代传承了下来。从这个意义上讲,是语言,具体而言是羌语保存和传续了羌族文化的命脉。

羌族的宗教信仰较为开放,这也是所有以原始宗教为主要信仰的族群在宗教信仰上的普遍规律。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甚至基督教在羌区都有或曾有一定的影响,但是,羌族有独属于本民族的宗教形态。羌族原生性的宗教主要是信奉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在泛灵论的意识上逐渐形成了谱系分明的多重崇拜。第一类崇拜是自然崇拜,包括对天、地、太阳、山、树等的崇拜。第二类崇拜是天神崇拜,比如对天神木比塔、始祖神木姐珠与斗安珠等的崇拜。第三类崇拜是家神崇拜,比如对家族祖先神等的崇拜。崇拜对象一般以白色石英石为象征,置于屋顶或重要位置予以祭拜。羌区无本民族宗教性组织和寺庙,宗教职业都为不脱离生产劳动的羌族巫师,汉语称端公,羌语称“许”、“释比”,尊称“阿爸许”。释比或许仅限男性担任,可结婚生子。释比一般能唱诵大量口传经文,其使用的主要法器有猴头帽、羊皮鼓、铜锣、神棍、师刀、令牌和兽骨封、羊角卦等。释比通常在一些重大的宗教仪式上行使沟通神、人、鬼三界的职能,以达到消灾除弊、驱鬼治病等目的。

羌族有一整套的生活习俗与日常禁忌。举凡要者,农历十月初一为羌族新年。“羌年”的宴会又称“收成酒”,这天全寨人到“神树林”还愿,焚柏香孝敬祖先和天神。此外,一年之中,羌族还有“祭山会”、“瓦尔俄足”、“狩猎节”等多个节庆。除了节庆,在出生、成年、结婚、丧葬等人生历程中也有相应的传统仪式与禁忌。它们共同构成了羌族生活习俗的整体,使羌族作为一个独一无二的族群,与其它民族区别开来,以其文化的独特性、丰富性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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