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普米族的古老习惯,父系同姓不婚,母亲同根也不婚,双系血亲都在禁绝之列。后来,由于通婚范围越来越小,氏族内婚范围扩大,按新规定,父系九代外可另立家谱,另取姓氏,分成不同的两姓后可通婚,母系七代以后可通婚。
到十九世纪末,普米族开始与纳西、藏、汉等民族通婚。一般是纳西族女子嫁普米男女,普米族女子嫁给汉族,很少有纳西族男子娶普米族女子为妻,汉族女子嫁给普米族的也很少。
青年男女虽然社交自由,但选择配偶要由父母作主。包办婚姻占主要部分。许多儿童在十三岁以前,便由双方父母协商,订了婚约,有的小孩刚生下来或满周岁就订了亲。结婚年龄也较早,过去女子十五岁,男子十八岁多已完婚,也有少数男女在十三岁举行“成丁礼”(“穿裤子”和“穿裙子”)时就结婚。?
普米族的一夫一妻婚姻中还存在着招赘上门、转房和招夫养子等婚姻习俗。?
转房,指死了丈夫的女子仍属于丈夫的氏族,必须在夫族中转房,不能自行转嫁他人,转房的对象,主要是丈夫的兄弟,个别有夫方兄弟不纳的,再及族内旁支兄弟,若再无合适对象,方可嫁外人,但娶再婚妇女的人须要折价偿还女方第一次结婚时男方所支付的费用。
从订婚到结婚,要经过订亲、算八字、过大礼、迎娶和坐家等过程,礼仪繁杂,时间冗长。先由男方家长托媒人携带酒肉和一颗猪心,到女方家说亲,女方家长同意后即行敬锅庄的祭祖仪式,然后双方互赠红帖,并将猪心一割为二,一半交由男方带回家。同时女方也要将自己家的猪心切成两半,一半赠送男方,一半留给女方,这样,两方分别把对方的一半和自家的一半合在一起,表示“永结同心”。此后,逢年过节,两家都要互赠礼品。聘礼很重,往往要连送三年。在这期间,男方要送女方父母麻布一件,感谢其抚育女儿的恩情;送女方黄牛一条,表示嫁出两只脚,得到四只脚,不算吃亏;另送耕牛及铁铧一套,表示女儿走后,用以安慰伤心的土地和牲畜,还要送女方兄弟长刀一把,作为兄弟姐妹分别的纪念。?
婚期大多选在冬闲时节。婚礼以后的第三天清早,新娘要背回一桶水,在灶上燃一把柴,然后就返回娘家“回拜”,男方须送上酒肉食物,供女方回拜时宴请宾客。少数普米族妇女,在完婚后的数年中,多半时间住在母家,直到第一个孩子出世,才回夫家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