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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居民可领牛羊肉补贴

发布时间:13-07-18

近年来,牛羊肉价格上涨对回族等10个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居民生活带来了影响。根据南京近日下发的《关于对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发放牛羊肉补贴的实施意见》,凡户籍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等6个区,且《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均认定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个少数民族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享受12元的牛羊肉补贴。其中,已享受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副食品、肉价补贴和伙食补贴的,给予补足差额部分。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5个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该《意见》制定实施细则。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1日到8月31日,由符合条件的补贴发放对象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市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牛羊肉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于当年12月到社区一次性领取全年的牛羊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