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南面约4公里处,现属东门镇平洛村管区。寺庙始建年代不详。清光绪24年(公元1898年)重修。建筑群由前、中、后殿、厢房和天井组成,占地面积4余亩。中殿正脊随粱枋上墨书“大清光绪贰拾四年岁次戊戌季秋谷旦……暨九甲绅民人等重修栋字”中后殿之间两侧各有一个月亮门。该寺1987年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