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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族--婚姻习俗

发布时间:13-09-07

婚姻过去是父母包办。大多自由恋爱,用对歌物色对象。对歌后,如果男方钟情于姑娘,就慢慢靠近女方,并用脚尖将沙撩向姑娘,如女方也心中有意,就会照样将沙踢回对方。通过这种踢沙方式或互相对掷树叶的活动,建立感情,再请“兰梅”(媒人)传递爱歌,双方还要互赠彩色木屐一只,如果正好是左右足配对,就被认为天生成双,可以缔结婚约(称作“对屐”),然后男方带着礼品,请些歌手去女方对歌认亲。举行婚礼时,女方紧闭大门,在屋前大路和树林里设三道悬灯挂彩的榕门。要想通过三道门,必须对歌,直到女方歌手满意才可通过关卡。晚宴以后,去往男方家拜堂,对歌,此起彼伏,通宵达旦,幸福愉悦的歌声伴着天作地合的一对新人。

京族男女青年订婚,男方要用一定数量的猪肉、糕饼等作为礼品送给女方,贫穷之家也要送少量的糖、糯米、茶叶、糕饼作为订婚礼。结婚时,男方要备一百斤猪肉、二百提酒(每提等于200克)、七斗米及其他礼品,送给女方。

婚后三天,新娘“回潮”,夫妻俩将自家染红的糯米饭两托盘(约6斤),猪肉两块、鸡两只回娘家谢拜岳父母,婚礼才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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