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其远祖早在上古帝舜时是息慎的组成部分,亦称肃慎、稷慎。在上古时期,肃慎就和中原各代王朝有了往来关系。二千余年之后,到了汉魏时改称“挹娄”,南北朝时谓之“勿吉”。这种时断时续和中原各代王朝所保持的朝贡关系,增时了对中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了解,促进了古肃慎地区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隋朝开皇中,称勿吉为,分为七部,其中两部最大,一部为粟末部、一部为黑水部。黑水到唐初已形成庞大的联合体,是黑龙江流域以东达东海滨地区的一大势力,和中原王朝一直保持密切的联系。唐开元十年(公元722年)黑水首领倪属利稽到长安朝贡,唐玄宗封他为勃力洲刺史,洲治所在乌苏里江的伯力(今俄罗斯哈巴洛夫斯克)。这是中原王朝首次在黑龙江流域建立地方行政机构,实施对这一广大边疆地区的管辖。
在唐初乘唐朝北伐高丽之机,黑水势力迅速扩大到松花江中游、牡丹江、乌苏里江流域。唐朝很重视对这一地区的管辖,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在黑水设置黑水军;开元十四年(公元726年)置黑水府,各部落设洲、置刺史,由部酋任之;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倪属利稽等十八人到长安进贡,授他为中郎将。
公元926年,辽朝北上推翻了勃海政权,将其置于统治之下,称为女真,后避辽兴宗之讳,改称女真。又因虑女真为患,耶律阿宝机以诱诲之策,迁徙其豪右强宗数千户于辽阳之南,以分女真之势。契丹王朝将其南部称**真,纳入契丹籍,在其北方的称为生女真,未入契丹籍。
契丹王朝对女真各部人民压榨十分厉害,因而激起女真各部的反抗,公元1115年,女真各部在其首领完颜阿骨打率领下,推翻了契丹王朝,建立金国。金在五国部所属区域置胡里路,亦称呼尔哈路(以牡丹江古称呼尔哈河得名),建立了较完备的军政合一的机构。在黑龙江下游设合里滨千户,斡可怜千户。在顿顿河口(哈尔芬河)设哈洲,在亨滚河口附近设奴尔干城,在一些较大的部落设立“谋克”,这是基层军政合一的准军事组织。1982年在桦川县境马虎力山南侧,出土了一枚铜印“恼温必罕合扎谋克印”,印背一侧刻上“上京行部造”,另侧刻文“真佑三年四月日”,是金(宣宗)完颜氏真佑三年(1215年)颁发的。正是这些自上而下的组织,有效地管辖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广大地区。胡里改路所属地区是金朝的大后方,被视为可靠的后院。赫哲族先世与金朝各氏族彼此相处融洽。
元朝很重视对东北地区的管辖,在黑龙江入海口处奴尔干城设征东元帅府,辖黑龙江、乌苏里江、东北广大地区。元朝在松花江下游赫哲族较多的地区,即原胡里改路,设水达达路(亦称砚达勒达),又分设五个万户府,即桃温(今汤旺河口附近)、胡里改、亦称呼尔哈(今依兰县境)、斡朵怜(今依兰镇对岸)、脱斡怜(在今梧桐河口处)、悖苦江(今富锦县城附近)万户府,分领松花江下游、混同江两岸广大地区。元朝对黑龙江下游出海口地方极为重视,除派兵三千设置“女真水达达及乞列滨地合贪镇守军”管辖外,并在桃温万户府(今汤旺河口处)大量造船,开通水运交通干线,促进了这一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水达达是指地区性或沿江而居的人们,居住在这里的赫哲族,元称之为“兀的哥”或“兀的改”,亦有的称“吉烈迷”,这是外族对这一地区民族的称呼。
明朝统治者,对北方诸民族采取怀柔以夷制夷和部人制其部人之策,很重视对东北边疆的管辖。特别是对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直达东海滨的治理。明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在黑龙江入海口特林,设奴尔干都司,置卫三百八十一、所二十四。为表示明朝对这一地区的关怀,永乐十一年(1413年),在奴尔干地重建永宁寺碑。
明代是女真各部重新组合的民族。明初女真各部的分部是:建洲女真多属渤海遗民,分布在长白山、绥芬河、牡丹江流域之间;海西女真多是金代完颜氏后裔,分布在松花江中游、阿什河(亦即阿拉楚克)流域;野人女真分布在松花江下游、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流域。在诸女真中,野人女真势力发展迅猛,和建洲女真在牡丹江下游地区发生了民族战争,建洲女真败北,被迫南迁,中经50多年辗转到辽宁苏克苏护河定居,形成后来满族人的核心。而野人女真在逐出建洲女真之后,各部落亦逐渐统一起来,在原五国部所属地区,形成了后来人们所称的“赫哲族”。
《依玛堪》故事《土如高》把古代赫哲族分为三大部落:“一在萨哈林一带,名佛尔什部落;一在乌苏里江一带,名竹勒什部落;一在松阿里一带,名阿尔奇都部落。竹勒什部落为南部落,佛尔什部落为北部落,阿尔奇都部落为中心部落”(凌春声1930年著:《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下册)。这个古代历史传说故事,说的是古代赫哲有南、北、中三大群体,松花江下游作为中心部落这个说法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和居住在富锦地区赫哲有来往的北部落,是指原居住在加因县境加因河口处野人女真部族,这部分人后来演变为鄂伦春族;而南部落则是指居住在乌苏里江上游、锡霍特山南部、穆棱河至绥芬河一带的野人女真,这些人的一部分演变为满族人,而另一部分是辗转到松花江上游古肇州和嫩江流域的。早年,松花江下游的赫哲人每隔几年都要到古肇州(现杜尔伯特县)蒙古人那里购置马匹,有时还遇到自己的同族。赫哲老人们一辈一辈传下来“索伦古龙”、“索伦斯勒”、“索伦乃”(汉释为住在西边的人们),后来,到了清代称之为“索伦部”或“索伦营”,建国以后他们自己改称“鄂温克”。
清朝在立国之初,称赫哲族居住的区域为“呼尔哈部”、“窝集部”、“瓦尔喀部”、“使犬部”和“萨哈林部”。
清太祖奴尔哈赤在实施南征中原,推翻明王朝之前,急欲巩固后方,以解后顾之忧。所以,在统一扈伦四部之后,首先不惜用重兵,挥戈北下东进,兼并北方诸部。从1599年-1644的的近半个世纪,对赫哲族居地区用兵征伐达十七次之多。这时起时伏的反复征伐,说明了赫哲诸部,针对清朝曾进行了顽强的不屈不挠的反抗和斗争。1608年呼尔哈路一千多赫哲人围攻重镇宁古塔,给清军以有力的打击。由于清王朝的数次征战,给赫哲族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吉林通志》卷七载:“1660年往征呼尔哈路,攻克扎库塔,斩千人俘二千人”,“1625年往征呼尔哈路,俘获一千五百人”,“崇德七年(1642年)九月,命沙尔虎达、珠玛喇率将往征松阿里(松花江)之呼尔哈部,闰十一月沙尔虎达等遣人还奏:喀尔喀木、遮克特库、塔图库、福提希、鄂尔浑、斡齐奇、库巴察拉、额提齐、萨里、尼叶尔泊十屯人民,俱与招降。于月之初自松阿里旋师”,在此次征伐中“计获男妇幼稚一千六百十九人,牲畜六百三十有奇”。针对赫哲人的多次反抗,康熙帝曾多次召见宁古塔将军训示“黑斤人性暴戾、奸诡,不可信任,尔等善防之,尤须广布教化,多方训迪”(《吉林通志》卷一)。于是在诉诸武力征服的同时,亦多方采取怀柔政策,对各部来降和纳贡的首领设宴招待,赏赐蟒袍财物,封官赐爵,给予田产,无妻室的给以妻并房屋,对有功的赐以世袭官职,或招为附马,实行联姻。清王朝在征服赫哲诸部中采取这些措施,确也收到实效,于顺治元年(1644)正月结束了对北方诸部近半个世纪的兼并战争。
清朝为加强对赫哲族地区所管辖和强化对东北的边防,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建立三姓城(依兰哈拉)置协领衙门。三姓,原名“霍通噶珊”(赫哲语为场寨)是赫哲族葛依克勒、奴业勒、估什哈哩亦称付斯哈拉氏三大氏族的居住之地,因此而名城(汉释为三姓)。清朝在三姓置治所之后,多是任用赫哲诸氏族首领充任要职,行使对其所辖区域的统治。在设治所之始,就将三姓赫哲及后迁来的舒穆鲁氏共一千五百三十余丁编为镶黄、正黄、正白、正红四旗,挑选披甲二百名为甲兵,设世管佐领,世袭佐领四员。又从吉林移来八十名披甲,混合编组为驻防兵丁,设协领一员统辖(《吉林通志》卷五十一兵制)。
镶黄旗,由奇纳林(现为勤得利)赫哲部落首领奴业勒哈拉达堪戴任世管佐领;正黄旗由德新赫哲部落葛依克勒哈拉达扎哈拉任世管佐领;正白旗由锡禄林赫哲部落估什哈哩哈拉达(付斯哈拉)额普奇任世管佐领;正红旗由奇纳林赫哲部落舒木鲁噶珊达崇吉喀任世管佐领。
同江县境,居位于奇齐哈至勤得利沿江各村的赫哲人,在1942年日伪当局实行归村并屯时,为防止通苏,强迫他们迁到远离江边的所谓一、二、三部落。其位置,一部落在勤得利的东南方向的浓江河南岸(现鸭绿河农场的正南四公里处),二部落在勤得利的正南方向浓江河北岸(现浓江农场二十五连正南二华里处),三部落在街津口正南方向青龙河东岸(现青龙山农场场部西南三公里处),各距江边80至100华里不等。这里自然环境极其恶劣,茫茫草原、漂伐甸子、没有道路,通行只能在冬季封冻之后要,居民都住在临时搭盖的大地窑里,每栋住三四户,阴暗潮湿。生活极其艰苦,加上疫病流行,无医无药,在短短的时间就死亡很多人。归部落的总人口是237人,死亡72人,占30.4%。
自清康熙五十三年在三姓置治所之后,赫哲诸部仍维系氏族组织,即“哈达拉”、“莫昆达”或“噶珊达”这一社会形态,处于“捕猎为生”的自然经济。这一时期,其社会历史进程《赫哲族简史》介绍,“已从原始社会末期过渡到阶级社会的门槛”。但据文献记载和赫哲族世代相传的《依玛堪》故事“木竹林”、“葛门主格格”和“萨里比五”等所反映出的社会特征,又从考古发现所印证的,赫哲族社会就已摆脱了原始公社所有制的束缚,进入“军事民主制时期”。到了辽五国部,即进入英雄的铁剑时期,东征西杀,攻城掠池,争夺人口、血族复仇的故事,大都反映这一历史时期的背景。可算是赫哲族古代历史上最为光辉灿烂的一段。到了清朝征服之后,其上层,即“哈拉达”、“莫昆达”多受朝廷册封,以三姓为中心形成了封建贵族集团,受满族的影响,封建社会的统治制度,等级制度自上而下渗透到各个部落乃至家庭。清初在三姓设有专供赫哲族子弟上学的学堂,有相当部分人的子弟上学学习满文,也有的送往当时称为盛京的(沈阳)继续深造,形成了一代有文化的人,他们可任笔贴式、骁骑校、佐领、协领至副都统等各级官员和学校的教习等等。出现了少数大土地占有者,阶级分化明显起来,生产力有了较大的提高。清朝的统治,客观上加速了赫哲族社会历史进程的发展,迅速过渡到封建社会。但由于赫哲族其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发展缓慢,特别是到了民国和日本帝国主义侵占的几十年间,因受统治阶级的残酷迫害和种族歧视,这就是人们所看到的直到解放初,在其社会形态中还有着某些原始社会末期的痕迹之所在。
赫哲族人民配合清军有力地反击沙俄入侵者。1652年4月4日居住在黑龙江下游乌扎拉村的赫哲族1000多人配合清军向窜到附近的沙俄哈巴洛夫一伙哥萨克匪徒的营地“阿枪斯克”发动攻击,消灭233个匪徒,哈巴洛夫也受了伤。1858年5月、1860年10月,沙俄政府先后迫使清政府签定了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中俄北京条约》。自此,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广大地域划归俄国版图。这样,赫哲族就成为跨国民族,居住在黑龙江下游、乌苏里江以东的赫哲、费雅克、奇雅哈拉(恰喀拉)不甘当沙皇奴仆迁国内者居多。
1945年9月3日,中国人民在苏联红军的配合下解放了东北全境。从此赫哲族人民在日伪反动势力的统治下解放出来,被赶到一、二、三部落的,纷纷返回家园,因家境破产到富锦大屯投亲靠友的有十来户。其时,赫哲族聚居分布情况是:大屯50余户200多口人;混同江沿岸同江、街津口、额图、勤得利、八岔等约计60多户、200多口人;饶河县永安村(亦即七里沁)25户60多口人,总计为460多口人。
解放之初,日伪反动势力和社会上的残渣勾结起来,打家劫舍,社会秩序极其混乱。各赫哲族部落头人和长辈们,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和协商,为谋求赫哲人的生存和发展,决定集中迁居于饶河县永安村。1946年2月至5月,富锦大屯之全部(其中有10几户40余人迁返桦川苏苏屯)、街津口和一、二、三部落之绝大部分陆续迁到永安村。其时人口已达八、九十户300多口人。按集体组织生产的方式,划分了狩猎、捕鱼、耕田三大部分,并着手规划村屯、划分宅地、筹建住房和学校。
1948年1月,聚集七里沁村的赫哲族居民,又分别迁到饶河县的西林子村、四排村;建国后又有一部分迁回同江县的街津口村。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赫哲族的历史掀开了新的篇章。
赫哲族也与其他兄弟民族一道走向新生活。作为东北边陲的少数民族,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与支持,建立了赫哲族行政乡和行政村。几十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重视下,大批赫哲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为祖国的政治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各个阶层的赫哲人被推选为全国、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赫哲族人第一次有了参政议政的权力。赫哲族人用勤奋和智慧为自己赢得了荣誉,许多人获得了各类各级荣誉称号,应邀参加各种庆典活动,有些人还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赫哲族人真正地成为了国家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