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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历史

发布时间:13-03-28

回族,自称“回回”,以13世纪迁入的中亚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为主,包括7世纪以来侨居东南沿海某些商埠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后裔在内,在长期发展中吸收汉、蒙古、维吾尔等族成份逐渐形成。一般还应包括10世纪中期以来分布葱岭东西及喀什噶尔等地改信伊斯兰教的部分回鹘人后裔在内。其先民在唐宋时被称为“蕃客”,元明以来称“回回”。

12世纪30年代,喀喇(哈拉)汗朝亡于西辽,其居民大部分仍是穆斯林。

13世纪初叶蒙古西征,西辽破灭。葱岭东喀什噶尔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同葱岭西的中亚及波斯;阿拉伯广大地区不同民族的穆斯林,大批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东方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和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中国的西北、中原及江南、云南等地区,被称为回回人,成为元代色目人中的重要部分。后来,他们也以回回自称,是形成回回民族的主要部分。元代到明代前期,回回人中包含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他们同当时高昌及河西一带仍信仰佛教的畏兀儿人相区别,明中叶以后,维吾尔族普遍接受伊斯兰教信仰,而当维吾尔人迁到内地之后,自然地渐渐同化于回回之中。元、明以来,不少蒙古贵族及其士卒因接受伊斯兰教信仰而逐渐同化于回回之中。明代哈密地区的哈剌灰人,原是蒙古人,正德(1506~1521)以后由哈密迁到肃州,到万历年间已经“不食猪肉,与回回同俗”。

另外,由于通婚的和政治的原因,以及接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原因,回回中不断吸收了相当多的汉族成分。由于同样原因也有不少回回逐渐同化于汉族之中。回族与维吾尔、蒙古、汉等族有着源远流长的亲缘关系。另外,回回族中还吸收有中国犹太人成份。犹太人迁居我国开封等地的时间,一般认为在北宋徽宗年间(1101~1125)。元代称他们为“术忽回回”。由于他们信仰犹太教,不食猪肉,行割礼和每日礼拜等宗教习俗与回回有相似之处,加上举行宗教仪式时所缠头巾为青蓝色,因而也被称为“蓝帽回回”或“青回回”。在长期发展中,有的逐渐融合于回回当中,各种不同的来源的回回逐渐形成为一个新的民族。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具有本民族特点的回回文化扎根于华夏大地,成为华夏文化中的一个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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