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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伯族荷包

发布时间:13-07-31

锡伯族荷包,又称香包、香囊,锡伯族人称之为“法都”。是锡伯族人随身佩带或居家挂置的一种装有零星物品或香料的小包,是锡伯族妇女制作的,以刺绣、贴绣为基本技法的一种民间艺术品。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锡伯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是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鲜卑族的后裔,祖先生活在大兴安岭一带,世代以狩猎、捕鱼为生,后来逐渐南迁。随着社会历史的演变,先后编入蒙古和满洲八旗。

锡伯族主要分布在辽宁省沈阳市、开原县、义县、北镇、凤城县,吉林省扶余县和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

早期的荷包多用兽皮制成,形状较大,做工较粗,主要是实用性质的,随着社会历史的演变,特别是明末清初(公元1644年前后),锡伯族随满清入关后,受到满、汉文化的影响,荷包逐渐由大变小,采用粗布、绸缎等制作,并绣有图案,同时锡伯族有原始崇拜和萨满教的信仰,在荷包制作时,把大自然中的许多花卉、鸟兽,都看作是有神灵的。于是将大自然吉祥的物象制作成纯装饰性的、立体造型的挂饰,渐渐地形成了锡伯族荷包的独特风格。

主要特点有:一、构型简单质朴,立体居多。二、图案吉祥美丽,追求原始的自然美。三、绣工简洁直率,粗中有细。针法运用自如,色彩热烈,对比性强。四、做工精细,琉璃流苏等配置得当。

锡伯族荷包用途:用于男女定情、美化自身、装扮居室、馈赠亲友,祝福亲人吉祥平安。

制作和佩戴荷包,是锡伯族世代相传的民间习俗,多数锡伯族家庭的女性都有较好的制作荷包技术。通常是母亲传授女儿,长辈传授晚辈,口传心授,代代相传。1949年以后,诸多因素,这种习俗逐渐弱化,只是在极少数的锡伯族家庭和人群中传承下来,已经到了濒临失传状况。

锡伯族荷包已经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主要传承人马占勇、卓亚、子尧,师承家传,继承传统,不断创新,制作的荷包深受人们喜爱。组建了“小格格绣坊”。其作品销往国内各地及港澳台地区。

工艺简介:以民族的理念、信仰习俗为基础进行图案设计,用家织布、绸缎等做面料,使用简单工具,双面刺绣、叠绣(贴绣、摘绫绣)及加彩,制作出各类吉祥图案,依图裁切,缝制填充成立体造型,最后再配以琉璃、流苏装点,便成了具有锡伯族特色的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