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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服饰是中华民族服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布时间:19-01-10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远在传说时代,各民族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地球东方这片广阔的土地上。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阶级社会的建立,为数众多的氏族部落逐渐形成为不同的民族口周朝时,以周土为中心,除周土上的夏族外,周边各地区的不同氏族、部落或民族也有了不同的泛称,如东部沿海地区的氏族部落为东夷,西部各氏族部落为羌,南方长江流域的各氏族部落为南蛮,北方大漠南北的氏族部落被称为北狄等。除泛称外,亦有具体所指,如严允、犬戎等。此后,随着民族的形成和发展,泛称愈来愈趋向于具体的称呼。自秦汉以后,不同时代,各地均有不少古代民族生息存亡。如东北地区的肃慎、夫余、勿吉、养缠、挹娄、奚、渤海、女真、满洲等。蒙古高原上的匈奴、东胡、乌桓、鲜卑、柔然、薛延陀、契丹、室韦、鞑靼、蒙古等。西北地区的氐、羌、月氏、塞种、西胡、乌孙、丁零、坚昆、突厥、铁勒、回鹘、吐谷浑、党项等.南方长江中游地区的三苗、九黎、群蛮及后来的盘瓠蛮、武陵蛮等口岭南至云贵高原部分地区的百越及其后的东瓯、西瓯、骆越、南越、山越、蛮、俚、僚等。云贵川藏地区统称西南夷的哀牢夷、乌蛮、白蛮、吐蕃等。经过长期的发展变化,这些民族有的消失了,有的分裂或与其他民族融合而形成了新的民族共同体,最后奠定了今天56个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关于古代少数民族的服饰,史籍中有过一些记载,唐宋以前比较零星,唐宋以后记载日益增多。如《金史》曾载辽金时期女真人的服饰,男子“其衣色多白……窄袖、盘领、缝腋”,“其长中亱(小腿),取便于骑也。”妇女则“服裙,多以黑紫”,“上身穿团衫,用黑紫或皂及绀,直领、左衽、掖缝。”《北史》、《魏书》曾记载,七世纪时,室韦“衣白鹿皮襦”。十三世纪时,中外旅行家对蒙古族的服制均有详细记述:男女服装款式相似,都穿长袍。袍肥大、长拖地,主要用毡、皮毛、皮革制作。冬天一般穿两件皮衣,一件毛朝里,一件毛朝外。《黑鞑事略》还详细记述了蒙古族妇女“顾姑冠”的形制:“用画木为骨,包以红绢金帛,顶之上,用四五尺长柳枝或铁打成枝,包以青毡。”《梁书·西域传》载当时于阗地区的少数民族“衣古贝布,着长身小袖袍,小口慓。”《隋书·南蛮传》说,古百越人“其俗断发文身”。《后汉书·西南夷传》载,西南夷人服装多用麻布,“好五色衣服”。《旧唐书·南蛮传》:“男子左衽,露发,徒跣,妇人横布两幅,穿中而贯其首,名为通裙”,这是唐代南平(今黔北和川东)僚人的装束。今贵州中部和西部部分苗族的服饰仍习此制。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还记载宋代五溪一带的少数民族,“男子未娶者,以金骣插髻,女子未嫁者,以海螺为数珠挂颈上。”明清时期,有关各民族服饰的记载已十分详尽。

我国现今的55个少数民族及其服饰,都是从古代民族及其服饰发展演变而来的。至今,大多数民族还承袭、保持着其民族服饰的传统特色。这些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服饰,是中华民族服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服饰文化不可多得的瑰宝。这是因为:

第一,少数民族服饰式样繁多,风格各异。

我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九千多万,仅占全国总人口的8%,但分布地区却占全国总面积的60%以上口从最北端的漠河,到最南端的海南岛,从最东部的三江平原,到西部的帕米尔高原,除中原地区外,几乎都有少数民族大杂居、小聚居。这么广大的区域,几乎囊括了地球上的各种自然地理条件,从气候带来看,有热带、亚热带、暖温带、中温带、寒温带,有温润区、半湿润区、半干旱区和干旱区。从地形地貌来看,有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平原,有草原、森林、沙漠。这些自然地理条件,再加上各民族不同的历史渊源,所处的不同经济文化类型、不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风俗习惯、不同审美情趣等的综合作用,构成了各个民族及民族内部各支系服饰的不同风格和特点:有的原始简陋,有的雍荣华贵;有的粗犷奔放,有的精细考究;有的古朴雅拙,有的现代气息浓厚;有的婀娜多姿,有的典雅端庄。犹如百花园中盛开的鲜花,千姿百态,争芳斗艳口如满族的旗袍典雅秀美,朝鲜族的女服艳丽飘逸,鄂伦春族的狍头皮帽精巧奇妙,赫哲族的鱼皮衣裤古朴大方,鄂尔多斯妇女的头带富丽堂皇,裕固族的头面别致美观,土族的头饰多姿多彩,新疆的毡帽、花帽变化无穷,藏族的袍子长短不一、巴珠世所罕见.门巴族背披的.牛皮历史悠久,珞巴族的草裙原始简陋,羌族的羊皮褂保暖实用,彝族的鸡冠帽、擦尔瓦、英雄结特点鲜明,裤脚宽硕无比,纳西族的披星戴月寓意深刻,景颇族的银泡衣华丽精美,花腰傣的服饰婀娜多姿,独龙族的服饰简洁方便,苗族的衣裙花纹锦绣、首饰华贵异常,瑶族的服饰种类繁多、奇丽多彩。这些质地不同、式样不同、色彩不同的服饰,使我国的服饰文化更加丰富,也为整个人类服饰文化增添了瑰丽的姿彩。

第二,少数民族服饰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我国少数民族服饰不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而且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首先,少数民族手工艺技术发达。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各族人民在编织、印染、刺绣、鞣制皮革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少数民族妇女的编织、刺绣、蜡染手工艺技术达到了很高水平。她们将这些技艺广泛地应用于服装的制作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想象力,用灵巧的双手在服装上织绣出各种生动优美、寓意深刻的纹样图案,给人以美的享受。如苗族妇女以刺绣而闻名,她们的盛装衣裙常常采用蜡染、刺绣等多种工艺制成,上面绣满各种花纹图案,而且不同部位所采用的针法、所绣的图案也不尽相同。一套衣服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业余时间方能制成。再如,新疆各民族的小花帽,也都是刺绣而成。花帽上的图案,大都以新疆地区的花卉果实等自然形象为素材,用各种彩色的或黑白两色的丝线为表现手段,通过创造性的艺术提炼,用平绣、结绣、钩绣、扎绣、串珠片绣,十字花绣、格子架绣等针法绣制而成,有的彩珠连串、光艳夺目,有的庄重素雅、和谐大方,有的棱角分明、纹样绵密,有的造型扁浅圆巧、色彩柔和,每_顶帽子都堪称一件精美的工艺品;其次,有些少数民族服装在款式的设计、面料的使用与搭配,色彩的选择与组合方面也达到了,很高的艺术境界。如满族的旗袍,朝鲜族妇女的衣裙,蒙古族、裕固族、藏族的袍子,新疆各民族妇女的连衣裙、男子的套头衬衫,彝族、傣族、黎族妇女的衣裙等,都非常有特色。旗袍直领、窄袖、紧腰身,非常适合女性穿着,使女性娇柔的体态、秀美的身材更加突出。朝鲜族、傣族、彝族妇女的上衣一般都比较窄小,裙子则较长,这种结构搭配,也使妇女们的身材显得修长、柔美。蒙古、裕固、鄂温克人穿上袍子,紧束腰带,骑乘方便,又显得英俊潇洒。白族崇尚白色,以白色衣裤为尊贵。白族妇女常在白斜襟上衣上搭配坎肩,少女为红坎肩,中老年人为黑坎肩,并在腰间系黑色或蓝色围裙。以白为主色调,配以明度高的大红、艳蓝和黑色,形成了强烈对比,使人感到清新明丽、华美庄重。色彩的强烈对比而又谐调统一也是藏族服饰的一大特点。藏族服饰中大胆地运用红与绿、白与黑、赤与蓝、黄与紫等对比色,并且巧妙地运用间色,取得极为明快和谐的艺术效果。特别是妇女的“帮典”(围裙)中对比与同类色彩处理得更加巧妙。有的以宽阔的强烈的对比色条相配置,有的以纤细的同类色相组合,有的是在许多种间色色带上穿插一些纯度很高的原色。在色条的连续配置上,有的是一组一组递增配置,有的是不分组的混合配置,构成或粗犷明快,或娴雅温和的风格;再次,少数民族的首饰,特别是苗,侗、瑶、蒙、藏等民族的银饰制作技术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银冠、银头圈、银辫钳、银角、银头花、银簪、银梳、银耳环、耳坠、耳筒,项圈、项链、胸链、手镯、戒指等,都普遍采用铸炼、捶打、抽丝、编结、镂刻、雕琢、镶嵌等工艺技术手工制作而成,造型生动,纹样清晰、玲珑精美。

第三、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是人类服饰文化史的活化石,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

原始社会是人类的第一个社会形态,由于当时没有文字记载,所以这段历史的研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人们最初的研究主要根据地下埋藏的考古资料,试图通过这些资料来复原原始社会的面貌。后来人们发现,单靠考古资料是难以达到目的的。因为许多考古资料尚待发掘,已有的资料也残缺不全,况且有些还难以解释。于是,从摩尔根开始,人们又找到了另一种办法,即借助于美洲印第安人等世界各民族中大量的“社会化石”——民族学资料,终于初步揭示了原始社会的发展脉络。

人类服饰文化史是原始社会、阶级社会物质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人类服饰文化的起源、发展,同样可以依靠民族学资料。中国的“服饰活化石”是十分丰富的。

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一直都是极不平衡的,直到解放前后,各民族仍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壮、回、满、朝鲜、布依、土家、侗、苗等三十几个民族和蒙古族、彝族、黎族的大部分及藏族的小部分,共约三千万人口的地区,封建地主经济占据着统治地位;大部分藏族地区和部分傣族、维吾尔族地区.,共约四百多万人,存在着封建农奴制I四川、云南大小凉山约一百万人口的彝族地区,还停留在奴隶制阶段,而独龙、怒、傈僳、布朗、基诺、景颇、佤、拉枯、珞巴、鄂伦春、鄂温克、黎、高山等民族的全部或一部分,共约七十多万人口的地区,还保留有浓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口可以说是一部四种社会经济形态并存的活的社会发展史。各民族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不同的生产力状况,必然导致不同的物质文化水平。表现在服饰上,同样层次分明,呈现,出梯度发展的状况。特别是人类童年的许多服饰情状还依稀可见。

首先,从服饰原料来看,有些发展较为迟缓的民族还有使用草、树叶、树皮、兽皮、鱼皮、羽毛等原始材料的情况。

披挂草、树叶、树皮,围兽皮是人类最早的服饰形态。这种情况今天在我国少数民族中已看不到了。但历史上,甚至解放前后还有不少例证。如唐代樊绰在《蛮书》中记载裸形蛮“无衣服,惟取木皮以蔽形。”“裸形蛮”又称“野蛮”,是今景颇等族先民,当时“其男女遍满山野,亦无君长,作栏含屋。多女少男,无农田”,“其妻入山林,采拾虫鱼螺蚬等归啖食之”,可见,还过着极为原始的采集狩猎生活。到明、清时期,景颇族的经济生活一直变化不大,部分景颇人仍被侮称为“野人”。明谢肇蚩《滇略》载:“茶山、里麻之外,有一种“野人”,赤发黄睛,以树皮为衣,……登高险如飞,男女渔猎为生,茹毛饮血,夜宿树上,逢人即杀,无酋长约束。”康熙《云南通志》称景颇族等“居无屋庐,夜宿于树巅,以树皮毛布为衣,掩其脐下,手带骨圈,插鸡毛缠红藤”;独龙族的社会发展也极为迟缓,雍正《云南通志》曾载:“俅人,丽江界内有之,披树叶为衣,茹毛饮血,无屋字,居山岩中。”道光《云南通志》载:“俅人,居澜沧江大雪山外,系鹤庆、丽江西域外野夷。其居处结草为庐,或以树皮覆之。男子披发,着麻布短衣裤,跣足。妇女缀铜环,衣亦麻布。……更有居山岩中者,衣木叶,茹毛饮血,宛然太古之民。”光绪《丽江府志稿》卷一也说:“俅人,男女皆披发,徒面苍不知栉沐,树叶之大者为衣,耳穿七孔,坠以木环”,《滇黔记游》为清人陈鼎所撰,其中下卷《滇游记》中也曾说云南“夷妇纫叶为衣,飘飘欲仙。叶似野栗,甚大而软,故耐缝纫。具可却雨。”可见,直到清代,云南地区的景颇、独龙以及基诺、拉祜、佤等仍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的民族,以树叶、树皮、芭蕉叶为衣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

在贵州,两广、台湾、西藏等地区,也不乏类似情况。田雯《苗俗记》说:“平伐司苗在贵定县,男子披草衣短裙,妇人长裙绾髻。”邝露《赤雅》载:臼僮人编鹅毛,夏衣木叶。”《梧浔杂风》载广东有些少数民族“衣者竹皮,……履者竹鞋”。《台海使槎录》等也记载,高山族也曾用椰树皮、芭蕉叶等制作衣服,。林惠祥先生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到台湾调查时,还有这种情况。他们的椰树皮衣是“将自然状椰树皮裁制而成,其边缘缝以麻线;颇工整。”①珞巴族的服饰原料也曾长期停滞在这一阶段上。成书于15世纪韵藏文典籍《贤者喜宴》曾提到过门巴族、珞巴族“食自然之稻谷,衣树叶之衣”的情况。盛绳祖《卫藏图识》说珞巴人仍“不耕不织,穴处巢居,冬衣兽皮,夏衣木叶。”

到本世纪50年代,上述情况有些还在延续。如佤族、拉祜族苦聪人中仍有用棕皮、芭蕉叶和椰树皮做衣服的情况,克木人的树皮衣更为普遍。珞巴族、彝族等还有穿着草衣、草裙的现象。少数的独龙族、珞巴族、怒族等甚至还有经常赤身裸体、仅以木板等物遮掩下身的情况。至于披整张的牛羊皮披肩,用狍皮、鹿皮、熊皮、鱼皮等野生动物皮毛,以及原始粗糙的麻布-制做衣服的情况,在门巴、彝、纳西、鄂伦春、鄂温克、赫哲、高山、傈僳、怒、独龙等民族中就更加普遍了。穿着草鞋、木屐、竹屐,甚至终日赤足行走的现象,在南方民族中也随处可见。其次,从服装式样来看,有些民族中还存留有遮羞物、披肩、贯头衣等原始服装式样。根据50年代的调查资料,当时,有些民族衣饰还极不完备,有的甚至还处于近乎赤身裸体的状态,仅用一些原始的遮盖物遮挡阴部而已。如珞巴族多数部落都没有出现裤子,男子的下身多挂以各种遮羞物。这些遮羞物,有的是用藤篾、秸杆编成的,有的是用棕丝、原生兽皮制作的,还有的使用竹筒、牛角及木勺状东西套住或盖住生殖器。布制的遮羞布已算是很宝贵的了。博嘎尔部落的男子虽有布制遮羞布,但外出行猎时,还舍不得用,要换上棕丝编的,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云南贡山怒族和独龙族妇女仅以一小块木板遮掩下身。怒族妇女的遮羞板长约7厘米,宽约5厘米,上方有一小柄,边缘上系上麻绳,使用时将麻绳系于腰间,木板便恰好将阴部遮住。金平等地的苦聪人生活在茫茫的原始森林里,还过着刀耕火种的原始生活,许多人还没有衣服,常常靠几张芭蕉叶围裹着下身。比上述遮羞物前进一步的是黎、佤等民族男子的兜档布,黎族称“吊”,佤族称“麻费”,是用两块布或一条布将档部的前后遮住。比这更成型、更完备些的,服装式样也不乏例证。如部分独龙人虽不知缝纫,但已能用一幅或两幅麻布披裹全身。佤、高山等民族也有用布围上身为衣、围下身为裙的情况口部分彝、门巴、纳西等民族的服饰已较完备,但还有披羊皮、牛皮等兽皮的远古遗风。刚具衣服雏形的贯头衣在部分彝族、布朗族、珞巴族、苗族中也能见到。

总之,我国少数民族服饰早已引起了国内外民族学、历史学及服装、工艺美术等各界人士的关注,许多单位、个人纷纷到民族地区征集实物、调查研究。特别是在民族识别和民族研究中,民族服饰发挥了重大作用。服装、工艺美术工作者也都将丰富多采的少数民族服饰视为自己艺术创作的不尽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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