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的文物,与中国福建的新石器文物关系密切,台湾人主要的应是从中国大陆迁移过去的。
高山族世代相承的传统习俗中,有许多华南古文化的特质,诸如巢居、公廨、舟楫、杵臼、木鼓、生食海产、嗜槟榔、嚼米酿酒、竹筒饮酒、跣足、蹲踞、羽冠、卉服、珠贝、贯头衣、筒裙、断发文身、凿齿、涅齿、穿耳、琴箫挑逗、构屋笄居、崖葬、洗骨葬、歌舞、秋千、木雕、猎头、祭祀、巫术、太阳与蛇和鸟崇拜、祖先崇拜、洪水神话、射日神话、连名制度,等等。其中巢居、舟楫、断发文身、凿齿、穿耳、生食海产、崖葬、蛇崇拜等都是古越人典型的文化特质,印证了高山族与古越人;习气共俗,源出一脉。
高山族过去长期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据史载,三国时期,高山族的先民分成若干部落,部落成员称为“弥麟”,公共事务由部落成员共同管理。他们使用石斧、石锛、石环、用鹿角为矛,用青石为镞,以采集、狩猎为主,畜牧业尚不发达。盛行男嫁女家的婚姻制度,大约尚处在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至7世纪,已有了农耕、畜牧,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有少量铁器。部落有酋长,无赋税,公共事务仍由部落成员管理,有人犯罪,由部落成员根据习惯法共同议决制裁办法,轻者杖责,重则处死。无文字,不知历法,崇拜山神、海神。集会时多举行歌舞。已有雕刻与绘画。历北宋、南宋、元朝、明、清代各代,台湾与内地的联系日益增多。据陈第《东番志》等书记载,当时高山族的农业、畜牧业和狩猎,虽较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且已有部分特产与大陆沿海居民进行贸易,大陆人以玛瑙、瓷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高山族的鹿脯、鹿皮、鹿角等,但各部落之间依然“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仍过着朴素的生活。
17世纪以后,由于大量汉族迁居台湾,以及郑成功政权采取有利于发展高山族经济文化的一系列措施,加速了高山族社会经济发展。居住在西南部平原的高山族,有一部分发展进入封建社会。从16世纪开始,台湾高山族多次遭受外国侵略。1563年,倭寇侵入北部鸡笼(基隆)一带烧杀抢掠,当地高山族被迫迁居山区。以后又有荷兰殖民者、西班牙殖民者、美日侵略者侵略台湾,高山族人民给予了坚决抵抗,开展了英勇顽强,不屈不挠的斗争,表现出了誓死保卫家园的爱国主义情操。
长期以来高山族和汉族人民共同抵御外国侵略者的侵略,共同开发了台湾。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台湾50年间,反抗斗争尤为激烈,以1930年的雾社起义规模最大。1947年又参加了以汉族为主的“二二八”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