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在婚姻缔结上,一直保持着古老的族外婚制。在族外婚制的前提下,实行的是交错从表婚。他们在长期的缔结婚姻的实践中认识到,血缘远一些,对子孙后代健康有利。因此,不习惯直接从表,即表兄弟姊妹结婚,而习惯间接从表婚,即在堂姑母、堂舅父的兄弟姊妹间结婚。
在鄂伦春人的婚姻制度中,除上述古老习俗的遗留外,也受了不少封建的影响。如在缔结婚姻时,一般由父母包办,婚后感情不好占一定比例,因此,离婚和私奔者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