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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叶的独龙族

发布时间:13-10-18

清代中叶,独龙河和怒江曾被划分两段,分别受丽江木氏土知府所属的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管辖。

据记载,当时独龙族人民被迫以黄蜡三十斤、麻布十五丈、山驴皮二十张为贡礼,每年按期向维西康普土千总纳贡。后来康普土千总把独龙河上流地区转赠给西藏喇嘛寺,由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向独龙人征收“超”费,菖蒲桶(贡山县)喇嘛寺也来征收香火钱粮,而康普土千总仍照例征收贡物。

东邻傈僳族统治者,也经常越过高黎贡山,掳掠独龙人当奴隶。独龙人继续抵抗了好几代,残暴的统治者曾先后杀绝了独龙人的几个家族,并强迫独龙人缴纳贡物,号称“尸骨钱粮”。独龙族人民就这样世世代代受着苛重的剥削和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