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昂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很少与外族联姻。男女婚前享有恋爱自由,姑娘选择对象有一定自主权,但最后要征得父母同意。结婚时,男家要给女方一定聘礼。若夫妻不睦,男方提出离婚,只要出几斤米、几元钱,请村寨头人祭神权后,即可通知女方回娘家。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聘礼。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情况已发生变化。
德昂族行土葬,村寨有公共墓地。但久病或孕妇难产而死的则用火葬。